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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2-18

  黑龙江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奖励;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省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促进冰雪旅游、汽车消费、年货百货、文娱体育、节庆餐饮等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1月20日,春节前夕,黑龙江省推出20条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全面复苏。

  着力扩大投资,变冬闲为冬忙,做实项目前期。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全省各级政府主动开展入企敲门行动,现场研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权限内的符合条件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上事项全部代办帮办。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奖励。

  高效推进复产增产。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提前复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重点项目,省市县给予一定奖励。对当季实现工业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全面促动消费。全省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促进冰雪旅游、汽车消费、年货百货、文娱体育、节庆餐饮等消费活动,省级财政根据市(地)实际发放额度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鼓励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省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采取购车附赠加油、保险消费券等措施加大促销力度。鼓励全省国有景区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门票,加大“引客入省”旅游支持力度,设立旅游专项理赔金,推行涉旅投诉先行赔付制度。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和我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鼓励金融机构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鼓励各地给予购房者一定比例补贴,更好促进房地产业加快恢复。

  努力扩大就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恢复,创造条件鼓励早市、夜经济、路边摊等发展,在地方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让龙江大地恢复“烟火气”。

  全面助企纾困。在建项目阶段性缓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提高政府采购工程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对已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免收罚息。

  原文链接: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0065/c100066/202302/127b32ba9e864c1b9fa2fccb23131ba9.shtml

  


原文链接: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0065/c100067/202302/21f57f78615a4d9d81c4fea4868551a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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