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08-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更是千万个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年初以来,我市遭遇奥密克戎疫情突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影响尤为明显。为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我们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近期出台的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强化统筹、精准施策,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旨在拿出硬核、解渴的举措,统筹市区两级,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成本、减少房租支出、满足金融需求等,助力他们恢复元气,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若干措施》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若干措施》主要通过实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减税费、减房租、金融减费让利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等举措,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
四、《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一)突出“中小主体”,加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
《若干措施》在扩大政策惠及面的同时,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包括落实国家减免税费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也有制度性安排;既有退税,也有减税、免税、缓税等多种支持方式,呈现出覆盖范围更广、政策力度更大、优惠方式更多元的特点。比如,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上述措施都将实质性增加市场主体流动资金,有效增强发展信心。
(二)突出“集中诉求”,积极回应解决关键问题
《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在调研调查中企业反映较集中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需求制定措施。在房租减免方面,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缓解房租等刚性支出压力。在援企稳岗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1%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推出纯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类信用贷款产品,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落实减费让利措施,精准满足融资需求。此外,提出压缩园区内符合详细规划的产业用地审批时限,按规定合理给予企业相应用能保障等措施,多角度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促进市场主体在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前提下加快恢复发展。
(三)突出“重点领域”,对症采取帮扶措施
针对服务业部分领域具有接触性聚集性较强、中小微企业较多、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实际情况,《若干措施》突出对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免征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实施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还将积极推进使用保险代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同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吸引办展,对在本市举办展期3天以上的展览按照不同展览面积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五、为保障《若干措施》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本措施制定过程中,与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印发后,通过天津政务网和我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扩大知晓范围。在主要媒体发布咨询电话,方便企业咨询,同时推动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落实落细工作。
相关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tj.spb.gov.cn/tjsyzglj/c100065/c100067/202204/b1b36eee6466449ebf0409a5cd772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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