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取消辽宁省12305邮政业申诉热线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11-27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按照国家邮政局总体工作部署,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12305邮政业申诉号码,邮政业服务质量类申诉统一由12345热线受理。

      消费者有关邮政、快递服务质量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访问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反映,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理。

      特此公告。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ln.spb.gov.cn/lnsyzglj/c100057/c100058/202411/eafee4ee2cd94e7d84a91c1756c7be3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