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注销厦门速韵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拟注销厦门速韵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联系方式反馈至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邮编:350011。监督电话:0591-87313951;传真:0591-87319180。

   

   附件: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发证机关

  注销原因

  1

  厦门速韵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闽邮20210001B

  福建省厦门市后溪镇后垵田厝田北33号

  赖浙云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

  2

  上杭县畅行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闽邮20160043B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北环路205号

  卓鹏胜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

  


原文链接:http://fj.spb.gov.cn/fj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5/798b0b1da92a4dd499f682a38c0b3b8c.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