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拟注销三明市清流县速韵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拟注销三明市清流县速韵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联系方式反馈至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邮编:350011。监督电话:0591-87313951;传真:0591-87319180。

   

   

  附件: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发证机关

  注销原因

  1

  三明市清流县速韵物流有限公司

  闽邮20190007B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745、747、749号

  许靖东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

  2

  周宁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闽邮20140029B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199号尚品云山名城19号楼25商铺

  江华丹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停止经营

   

  


原文链接:http://fj.spb.gov.cn/fj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8/d95ad62ee3104d0ca7b7ec8e8723eb3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