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作废公告〔2024年〕第004号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依法作废黑龙江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作废原因 | 作废日期 |
1 | 黑龙江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 黑邮20200624B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被邮政管理部门责令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拒不交回或者逾期未交回 | 2024年11月12日 |
原文链接: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0057/c100058/202411/59dfd66e503642409ab19924e4ad09d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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