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伍仟元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玲被处以罚款伍佰元整,直接责任人金志豪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1-06
2023年7月21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就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住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41号
品牌:中通
个人名称:周玲、金志豪
二、案由
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2023年6月28日,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下属网点车站巷喻王街38号兔喜超市网点在收寄快件时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导致禁止寄递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行政处罚内容
对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玲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金志豪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罚款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潜江市万里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到位。
承办单位: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3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hb.spb.gov.cn/hub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1/a82779ccc33d4da385a483e8123006d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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