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全省寄递渠道安全执法典型案例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9-03
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切实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执法,坚决查办了一批案件,有力地保障了活动的顺利举办。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案由:未按规定作出安全检查标识
违法事实: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举办期间,对在安庆市揽收发往成都的邮件,安检后未按要求逐件粘贴安检标识,未严格落实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关于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寄递安保工作部署要求,安庆市邮政管理局2023年8月3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后,其仍未按要求改正,该行为违反《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情况:安庆市邮政管理局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合规提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邮件、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委托第三方企业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邮件、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
【案例2】案由: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
违法事实:蚌埠新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安检机电源损坏未及时维修,安检机记录显示部分快件安检时段未开机,存在安检机未正常使用的现象。
处罚情况:蚌埠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
合规提示:快递服务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格把关采购、安装、使用、检修等关键环节,保证本企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原文链接:http://ah.spb.gov.cn/ahsyzglj/c100057/c100058/202308/090fc043b28b41dd8e6b13b71102a6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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