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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8-13

  一、出台背景

  跨境电商是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自2015年至今,国务院已先后分七批设立16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据海关统计,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11万亿元,占比达到5%。我省自2015年起先后出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在产业规模、市场主体、发展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了全省全覆盖。但是当前我省跨境电商相较广东、浙江等先进省份,仍然存在龙头企业缺乏、产业集聚度不高、品牌知名度低等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金融、物流、通关等各方面政策,推动跨境电商更加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及主要创新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开展跨境电商跃升计划”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商务厅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牵头起草了《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经25个省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行动计划》有三方面创新点:一是聚焦我省产业优势,提出“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以现代轻工纺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家电、汽车装备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统筹主体培育、园区建设、供应链体系完善、企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等各方资源,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二是聚焦我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缺乏、品牌知名度低等发展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国内外知名企业引进、本土主体壮大、知名品牌培育等政策措施。三是聚焦全产业链生态优化,提出金融服务创新、高效物流体系建设、新型人才培养、通关便利化提升、税收政策落地等工作举措。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11方面重点任务:

  (一)创新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包含2条措施。一是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在龙头企业引育、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供应链体系完善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二是鼓励建设特色产业跨境电商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推广等全产业链业务协同。

  (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包含5条措施。一是推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主体在山东落地。二是支持本土跨境电商主体发展壮大。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四是支持各类主体参与跨境电商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制定。五是支持企业开展培训孵化。

  (三)培育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包含4条措施。一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二是支持企业进行品牌全球推广。三是支持企业自建海外独立站。四是鼓励“老字号”等特色商品利用跨境电商模式探索出海通道。

  (四)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支持,包含4条措施。一是探索开发“信保+担保”及运费、存货、仓单、订单等新型融资服务。二是强化对海外仓建设和跨境物流企业出口信保支持。三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四是鼓励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五)提升海外仓建设运营水平,包含4条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RCEP成员国等新兴市场布局公共海外仓。二是支持海外仓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发挥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为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精准服务。四是支持开展远程代参展、“前展后仓”、“展仓播一体”等新型营销模式。

  (六)构建专业高效跨境物流体系,包含5条措施。一是支持国内外班轮公司布局欧美远洋直达航线。二是支持企业开通跨境电商全货运包机业务。三是打造山东经仁川发全球航空3C带电类商品出口通道。四是扩大国际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试点范围。五是常态化开行跨境电商特色班列。

  (七)优化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包含6条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培训。二是加快引进跨境电商高层次人才。三是举办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大赛。四是鼓励省内高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五是支持高校与跨境电商产业带、产业园区共建“跨境电商产业学院”。六是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技能培训。

  (八)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包含3条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跨境电商进口母仓、全球中心仓。二是支持发展“保税仓+直播”、“体验店+直播”等新零售模式。三是争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试点。

  (九)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包含4条措施。一是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支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三是优化“清单验放、简化申报、汇总统计”通关模式。四是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

  (十)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包含3条措施。一是编印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指引汇编。二是提高跨境电商B2B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三是对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十一)加强跨境电商国内外交流,包含4条措施。一是搭建跨境电商投资合作交流平台。二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专题对接活动。三是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电商援外培训活动。四是鼓励省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共建跨境电商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来源: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http://sd.spb.gov.cn/sdsyzglj/c100065/c100067/202307/4efdfaeb8fce4ea5a3c588f6ab1883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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