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作废公告〔2023年〕第1号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依法作废滨州市百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现予公告。
附:注销企业名单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序列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事实依据 |
1 | 滨州市百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鲁邮20150707B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被邮政管理部门责令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拒不交回或者逾期未交回的 |
原文链接:http://sd.spb.gov.cn/sdsyzglj/c100057/c100058/202306/50d80418c9e044d09e2eb30ab6da68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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