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专项资金(邮政快递业发展)目录清单及分配方案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11-2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2023年度广东省邮政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审批同意,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邮政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邮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20-83176126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
附件:1.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2023年)
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邮政快递业发展)分配方案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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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d.spb.gov.cn/gdsyzglj/c100057/c100058/202211/ae184056a27f4d388e3ec663f9987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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