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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撤销上海市长宁区国贸大厦邮政所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邮政局《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我局依法受理并审核,决定准予撤销上海市长宁区国贸大厦邮政所(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

   

  


原文链接:http://sh.spb.gov.cn/sh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9/974c0708a2254f49924672c35b6f8e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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