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邮政建设 > 正文

榆林局多举措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9-20

  

  为有效落实寄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13日,榆林局部署寄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榆林局要求各寄递企业,一是安全责任到位。全面梳理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网络运营、分拨处理场所负责人以及分拣员、快递员和其他安全相关人员的责任清单。二是安全投入到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足额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三是安全培训到位。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展示、短视频和语音提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加强对快递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四是安全管理到位。严格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二十条细则》,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本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全面检查,加强问题整改。五是应急救援到位。完善修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至少组织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下一步,榆林局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追责问责贯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全过程,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n.spb.gov.cn/shanxsyzglj/c100057/c100061/202409/edf3c3ebbb274b69a412d11b26dc0a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