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谨防新型快递诈骗类型消费提示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4-26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快递企业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手段再度升级,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一、到手刀诈骗。收件人通过制造或者虚构二手交易电子物品损坏问题,引导寄件人向快递企业索赔。主要特征:①收寄双方是二手产品交易关系;②收件人反馈到件损坏,引导寄件人要求快递企业赔付;③收方未当面验货。

  二、虚构到件损坏诈骗。收件人通过虚构特定物品到件损坏问题,向快递企业索赔。主要特征:①托寄物为易碎品(如酒、品牌化妆品、品牌墨镜);②收件人地址通常为第三方代签收地址;③收件人投诉到件物品损坏索赔;④多数通过保价获得赔偿。

  三、验货环节掉包诈骗。收件人验货时掉包货物并拒收,货物退回后,寄件人发现货不对板,向快递企业索赔。主要特征:①拒收退回后货不对板;②代收货款快件较多。

  四、传授犯罪方法诈骗。不法分子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通过传播诈骗方法唆使他人实施诈骗,收取赔偿提成。主要特征:①交寄物多为手镯、红酒、品牌墨镜等物品;②寄收双方多为学生群体;③寄收双方未存在历史寄递数据,首单即损坏。

  五、借助向电商平台退货诈骗。收件人利用电商无条件退货渠道,掉包货物后退货,电商平台发现货不对板后向快递企业索赔。主要特征:①多为向电商或品牌商家退货订单;②退货到件后货不对板;③收件人地址区域较为集中。

  

  


原文链接:http://hn.spb.gov.cn/hun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4/0acd3afea0b942d29a8e6d28b192b7f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