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仿印邮票图案许可的公告 沪邮仿印〔2023〕9号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依照《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有关仿印邮票图案的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核,同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列仿印邮票图案许可事项,现予公告。
非原色原大仿印T.124《戊辰年》(全套1枚)邮票图案制作纯金制品,制作数量为1500套。承制单位为温州金瑞祥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此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4日。如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完成仿印的,应当停止仿印,自有效期满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并退回批准文件。
原文链接:http://sh.spb.gov.cn/sh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1/1708ad86e355427397e8629ddda341a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