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邮政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08-12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年4月6日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行动计划 |
1 |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贵州省邮政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 | 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全省邮政、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省广大用邮群众。 |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邮政、快递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邮意识不断提升,法治邮政建设加快推进。 | 1.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 2. 制定《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一季度完成); 3. 开展2次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12月10日前完成); 4. 党组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上半年完成); 5. 组织开展全省邮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对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四季度完成); 6. 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5月底前完成)。 7. 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持续落实); 8. 结合“10.9世界邮政日”开展邮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10月底前完成); 9. 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12.4”宪法日宣传月等活动(按活动时间要求); 10.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2022年底前完成); 11. 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二、三季度集中开展); 12. 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11月底前完成); 13. 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按季度落实); 14. 结合邮政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持续落实); 15. 对邮政企业、快递、集邮等市场经营主体,结合日常监管,采取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现场辅导等方式普及《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等邮政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落实)。 |
原文链接:http://gz.spb.gov.cn/gzsyzglj/c100065/c100066/202204/f25960111eaf43d7b05a1141670ce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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