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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纳入名录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08-12

  

                          

  闽邮管通告〔2022〕1号

  

  根据国家邮政局邮政业用品用具监管方式改革工作精神,现就福建省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纳入名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邮政业用品用具监管种类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智能信包箱、信封、快递封套、快递包装箱、快递包装袋、快递运单、透明窗口信封、邮政日戳、冷链寄递保温箱、快件集装袋、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普通胶带、生物降解胶带、快件集装笼、国际邮件包装箱、首日封和纪念封、保价信封、邮资信封、信筒等邮政业用品用具的监管。国家邮政局负责机要封装用品的监管。具体监管范围以国家邮政局编制发布的《邮政业用品用具目录》为准。

  二、实施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监管方式

  根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邮政用品用具”现调整为“邮政业用品用具”。为改革监管方式,实现由生产监制向质量监督转变,实施“双名录”(即邮政业用品用具检验检测机构名录、生产企业名录)新的监管方式,未纳入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的企业不得生产邮政业用品用具。

  三、生产企业纳入名录的程序

  (一)检验检测。生产企业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邮政业用品用具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可在国家邮政局网站查询)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二)提交审验。生产企业持检验合格报告,向实际生产或经营所在地的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提交邮政业用品用具产品审验表(详见附件)。

  (三)形式审验。市局采信检验合格报告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验,必要时可联系检验检测机构对报告的真伪进行核实。

  (四)公布名录。市局将审验合格的邮政业用品用具产品审验表报送省局,由省局对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纳入名录,并在官网公布。

  纳入名录生产企业公司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实际生产或经营所在地的市局申请更新名录信息。市局参照上述程序报告省局在相应名录中进行调整。

  

      附件:邮政业用品用具产品审验表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fj.spb.gov.cn/fjsyzglj/c100057/c100058/202206/7272444314de408a8a540f9c9a2d82e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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