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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盟经营快递业务及使用快递服务的风险提示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5-21

  近期邮政管理部门接到反映,有不法分子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我省部分区域以快递企业名义招揽加盟,并收取加盟费用。对此,特提醒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在加盟经营快递业务及选择使用快递服务时,请谨防风险,以免遭受损失。

  一、谨防欺诈招揽加盟。投资者在加盟经营快递业务前,可通过国家邮政局、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官网查询被加盟企业许可情况,或向被加盟企业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核实了解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快递业务的相关资质,以及许可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等,以免上当受骗。 

  二、慎重选择快递服务。广大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时请选择获得许可企业所提供的快递服务,在合法的快递网点寄递快件,或者通过快递企业官方渠道预约上门取件,以保证安全可靠使用快递服务。

  发现有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委托未经许可企业或个人经营快递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提示。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ha.spb.gov.cn/hnsyzglj/c100057/c100058/202305/2e21f247e4254161ac84af5940846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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