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5-21
各市(州)邮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快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邮政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人社部专技司、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关于做好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快递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路工程、快递信息工程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邮管〔2023〕14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有关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申报人的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认真核实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在推荐上报申报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填报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单位所在辖区市(州)邮政管理局。
(三)初审汇总。各市(州)邮政管理局负责对企业上报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申报手续是否齐备,送审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及时指导补充完善。无误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送市(州)人社(职改)部门复核后统一报送省邮政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家评审。四川省快递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中评委)负责中、初级职称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组织专业组评议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五)审核发证。评审结果由省邮政管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邮政管理局审核确认并发文办证。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1)2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按规定提交的获奖证书(获奖证书、成果证明)1份;
6.两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3张(2张贴于申报表,另交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原则上要求使用电脑填写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打印或复印时请保持本表格式,使用A4规格纸张双面复印、左侧装订,以便归档。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申报材料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情况、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存有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中,“个人工作小结”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相吻合,详细填写个人相关工作内容;“所在单位意见”栏,要写清楚被推荐人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同意申报的意见。
2.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所列顺序整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呈报单位上报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好材料的核查、清点、分类整理工作,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
五、表格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可在省邮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六、报送时间
截止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陈怡 028-86751370
请各市邮政管理局做好安排部署,组织本辖区企业(邮政公司、各快递企业)申报,逾期报送及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c.spb.gov.cn/scsyzglj/c100057/c100058/202305/a304e62fdbd94032aedda008ef751fc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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