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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05-08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3年4月28日

  

  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行动计划

  1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贵州省邮政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

   

   

   

   

   

  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全省邮政、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省广大用邮群众。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邮政、快递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邮意识不断提升,法治邮政建设加快推进。

  1.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持续落实);

  2. 制定《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4月底前完成);

  3. 开展2次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12月10日前完成);

  4. 党组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上半年完成);

  5. 各党支部组织开展1次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交流,1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12月底前完成);

  6. 组织开展全省邮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12月底前完成);

  7. 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5月底前完成)。

  8. 结合“10.9世界邮政日”开展邮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10月底前完成);

  9. 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12.4”宪法日宣传月等活动(12月底前完成);

  10.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12月底前完成);

  11. 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二、三季度集中开展);

  12. 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11月底前完成);

  13. 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12月底前完成)。

                             

  


原文链接:http://gz.spb.gov.cn/gzsyzglj/c100065/c100066/202305/b3d2c6f8211a41ef9a5f2b862b4fad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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