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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三举措加强宣传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3-17

2月24日,市政府公布《天津市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禁寄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无专用标识、无相关合法来源证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职责。为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市邮政管理局采取三举措:

一是组织学习《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寄递企业要认真学习,牢固掌握《规定》要义,强化实际应用。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官方网站公开、公众号转发及信息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三是细化落实《规定》具体措施。要求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处置能力,严防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无专用标识、无相关合法来源证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寄递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