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局提升县级机构工作规范水平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1-07
为进一步提升乌兰察布市辖区内四个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工作规范水平,近日,乌兰察布局根据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县级邮政管理机构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乌兰察布市县级机构工作实际情况,经多次研究讨论并征求四个县级管理机构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涵盖坚持集体决策、加强公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案件移送管理、做好新闻宣传、严格请销假报备、严肃财务纪律七个方面,对县级机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其中,集体决策事项需采用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未设立支部的通过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其内容包括大额资金单笔预算超过8000元或同一经济业务超过2万元的需书面请示乌兰察布局党组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发现重要案件线索需要移送的;涉及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涉及辖区范围内邮政业长期发展规划等主要内容。
该指导意见是乌兰察布市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各旗县局将严格按照规范意见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