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邮政快递领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10-14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邮政管理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加大对我市邮政快递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现将2022年9月28日以来发生的10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天津市校缘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申通)、天津联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品牌:丹鸟)、天津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京东)、天津市捷斯中通物流有限公司(品牌:韵达)员工无故不参加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责令上述公司三日内整改完毕并处罚款10000元。
2.天津市康茂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品牌:申通)、天津远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品牌:申通)、天津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品牌:极兔)、天津锦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品牌:圆通)、 天津兔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品牌:兔喜)、天津驿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菜鸟)存在未落实核酸“隔日检”、未规范佩戴口罩、未按规定对进出港快件进行消毒处理等问题,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责令上述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我市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相关法律与各项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tj.spb.gov.cn/tjsyzglj/c100057/c100060/202210/1b7d8d192d3745cca605582281c06a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北京市快递行业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
下一篇:人民日报:快递业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