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财经委调研《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9-11
近日,吉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召开座谈会议,专题调研《吉林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佩金主持会议。
调研组听取了吉林局《条例》修订情况汇报。现行《条例》施行10年来,邮政快递业高速发展,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行业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行业发展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法予以规范和解决。
座谈会上,长春市人大、发改、司法、财政、人社、交通、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结合工作职责,对《条例》修订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省、市、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吉林省顺丰、长春市邮政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修订工作建言献策,对推动全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吉林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坚持邮政地方立法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密衔接上位法的新要求,在邮政业发展规划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完善我省地方特色条款,以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jl.spb.gov.cn/jl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9/5a575a6e7b17433c9649ef6e257493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