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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七部门出台政策 加强快递员工伤保险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9-1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的相关意见,切实保障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近日,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业态等从业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持续将应参保未参保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将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劳动者,纳入到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明确相应的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项目和标准及赔付情形和鉴定规定。

  据统计,自2021年11月合肥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快递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以来,已有3000多名快递小哥参加工伤保险。此次补充工伤保险政策破解之前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缺失的问题,确保“进得来”“缴得起”“保得好”。

  下一步,合肥局将积极指导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行业协会继续加大快递员工伤保险参保力度,邀请市直相关部门进企业、进一线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让补充工伤保障为全体快递员兜底“撑腰”,让快递小哥干得更暖心、跑得更安心,推动全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ah.spb.gov.cn/ah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9/34ff08506d014586a3390fb32e27f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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