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出台快递企业省内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时间:2022-09-09
近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快递企业省内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快递企业省内总部要在“党建引领、规划发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绿色发展、统计监督、权益保障”等方面落实统一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本品牌省内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本品牌快递业务的企业,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规范。
《实施办法》强调,快递企业省内总部应坚持质量导向,积极落实“产品分类、服务分层、成本分区”管理思路,加强全网管理,持续推进全省快递服务创新和质量升级。要持续加强末端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施办法》要求,快递企业省内总部要负责统筹全网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网安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下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全网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spb.gov.cn/gjyzj/c100015/c100016/202209/a2cfcb800fd74e209a9edb9a28181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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