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督导开展无着邮件销毁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7-05
为切实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压实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的主体责任,督促提升邮政服务质量,近日,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根据《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请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2500多件邮件销毁工作开展实地监督。
内蒙古局按照销毁无着邮件工作程序对内蒙古邮政分公司报送的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邮件销毁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查,由邮政管理部门3名工作人员对呼和浩特邮区中心拟销毁的无着邮件种类、数量、所附保管时间证明材料进行了现场清点核实、监督装车等,并随车到指定地点对无着邮件销毁全过程进行监督。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继续督促邮政企业严格落实遵守新标准,加强邮件全环节管理,对无着邮件处理进行常态化检查,按照“分类登记、妥善保管、依法处理”的原则,继续做好无着邮件的保管和销毁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邮件寄递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spb.gov.cn/nmgzzqyzglj/c100057/c100060/202407/3abd104243f24a228d0f14cf3b45de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