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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印发《辽宁省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则》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7-05

  为落实国家局做好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部署,近日,辽宁局印发《辽宁省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则》(以下简称《报告规则》),切实提高邮政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报告规则》明确了报告范围、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告流程,细化了邮件快件损毁500件以上、邮件快件积压3天以上等12种情形,分情形在15分钟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等要求。《报告规则》强调,全省系统要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联络机制,明确省局和各市局应急管理工作联络人;各市局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组织领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获取。

  下一步,辽宁局将严格执行《报告规则》,组织省内规范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原文链接:http://ln.spb.gov.cn/ln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7/17bfc60dc1c54ca5932771387134a5e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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