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潜江袁光大道分公司因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6-21
2024年5月17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就湖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潜江袁光大道分公司因、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湖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潜江袁光大道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立恒
住所: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袁光大道16号
品牌:德邦
二、案由
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
三、主要事实
2024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行为。2024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保存监控资料仍不符合规定期限。
四、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完善监控设备。
承办单位: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hb.spb.gov.cn/hub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6/1e29eda848af4afb8170d2818d252b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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