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邮政快递行业安全治理又添法律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5-20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是上海局参与本市地方性法规修订的重要成果,是加快规范邮政快递行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有力抓手,为行业安全治理又添法律保障。
《条例》指出,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拼加改”的源头治理。为更好从源头上预防和管控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条例》不仅明确对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设置了罚则。《条例》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对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下一步,上海局将加强修订后《条例》的宣贯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培训教育,结合行业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的实际现状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做好寄递渠道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非机动车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遏制非机动车安全事故隐患,为本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贡献行业力量。
原文链接:http://sh.spb.gov.cn/sh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5/753418795b534961888886dfe42ef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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