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局组织参加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4-2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1日-4月12日,长春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学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共有10名同志取得证书。
长春局强调,《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成果,是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档案强国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档案行业管理、提升依法管档治档水平的重要抓手。局机关及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把档案法相关知识转化为做好档案工作的力量。
长春局表示,将继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学习教育,发挥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管理,进一步健全档案保管制度,进一步推进档案开放利用,保证局机关和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各类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为档案安全和国家安全作贡献。
原文链接:http://jl.spb.gov.cn/jlsyzglj/c100057/c100061/202404/396da01c19894d38876c9717f755c2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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