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局联合3部门推进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时间:2024-04-20
近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印发《关于转发〈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全省各地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研究,积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富有潜力的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示范项目。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引领和监督指导。经入库申报、逐级推荐、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韶关市翁源县等6个申报单位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主体,确定“广州顺丰推动岭南荔枝走出国门项目”等22个申报项目为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主体。全省各地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部门要建立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创建指导,指导各创建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示范申报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执行,引导创建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建立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全省各地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部门要以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出台支持示范建设的保障政策,有效履行邮政领域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政策扶持机制,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成效。要加强宣传和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spb.gov.cn/gjyzj/c100015/c100016/202404/70b6c4764e494214a1220d505f1fb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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