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邮政资讯 > 正文

宿州八部门联合印发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工作通知 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其中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4-13

  近日,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通知》提出,在加快将应参保未参保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基础上,对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基层快递网点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护,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创造良好环境,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快递行业协会积极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会员办理参保手续。

  《通知》的实施,将助力分解用人单位经营风险,形成对单位和快递从业人员的双托底保障,保障了快递从业人员在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方面的担忧,助力化解企业与员工的劳务纠纷,从源头上做好快递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工作,让快递小哥一直“在路上”的日子多了一份安心。

  下一步,宿州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通知》宣贯力度,督促全行业落实落细工作要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ah.spb.gov.cn/ah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4/f44b29df4bbf411e99a9855645370b0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