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邮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正文

大庆局发布节廉政提醒:杜绝“节日腐败”,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4-04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营造清正廉明节日氛围,大庆局发布节前廉政提醒,提醒全局党员干部在遥寄追思、缅怀先贤之际,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杜绝“节日腐败”,收获“环境之清”“心灵之明”。

  大庆局要求,一要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廉洁祭扫、节俭祭扫,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低俗奢华崇拜、铺张浪费。二要强化监督责任。局纪检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树立节俭文明祭扫新风,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推动者,遵规守纪的示范者、执行者。对清明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及时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为文明、清廉、绿色、安全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请假报备等有关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全天候保持联络通畅,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有效处置。(通讯员:郭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原文链接:http://hl.spb.gov.cn/hljsyzglj/c100057/c100061/202404/37cb4be1d907433d93daea168ebdc9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