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办法邮政快递业获政策利好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3-30
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办法》,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获政策利好。
《办法》明确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含客改货航线)、货邮集货业务发展以及货运枢纽功能建设,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企业、货运代理企业、货站经营主体等。《办法》针对全货机航线航班、全货机航线货运量、集货增量、中转货运量、航空公司枢纽化运营等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在全货机航线航班方面,经中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全货机航线,航班奖励结合航班量、执行率确定航班奖励额度。其中,每条境内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1200万元,每条境外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8000万元。《办法》自今年4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奖励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
《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力促进邮政快递业航空寄递运能提升,推动国际国内航空寄递物流发展,打造更加便利高效的邮政快递枢纽网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下一步,海南局将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支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海南航空货运发展政策,通过开辟国际国内新航线、增加新货机等方式提升航空寄递运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交通强国邮政篇和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hi.spb.gov.cn/hain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3/c70c6200a4fc43cbb30b747a0ea941b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