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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配合市总工会、市人大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立法调研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3-09

  日前,新一轮上海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的议题,其中明确提出由市总工会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参与,联合推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的决定》。市邮政管理局作为议题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市人大开展调研立法工作。

  2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一行赴圆通速递总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立法调研。青浦邮政管理局、相关快递企业管理人员及快递员代表参加调研,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起草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总工会和青浦区相关单位、华新镇负责人也参加了调研。

  陈靖一行观看了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全网集体协商专题片,听取了区相关单位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对在沪快递总部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立法工作存在复杂性,具有一定难度。要从物质、精神、发展、安全、权益等方面出发,保权益、促发展,兼顾显现、隐性和长远三方面权益,突出重点导向、问题导向,高质高效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立法工作,确保真正解决问题,推进发展。要做好重点难点问题的梳理,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明确解决路径,为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

  下一步,上海局将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市人大,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立法工作,综合运用立法保障、政府监管、民主协商等多种手段,更加精准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更好保障以快递员群体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服务。

  


原文链接:http://sh.spb.gov.cn/sh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3/1b26b02837f14d708d66ebee16d37a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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