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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加强全省邮政快递业平安员管理体系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3-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近日,辽宁局印发《关于加强辽宁省邮政快递企业平安员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从业人员在行业安全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建立企业平安员五级管理体系。一是由省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区域总部企业首席平安员职责。二是省级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区域总部企业专职平安员职责。三是省、市、县各级处理场所负责人,履行企业第一安全员并履行省负责市、市负责县的职级监督职责。四是省、市、县各级处理场所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现场专职平安员职责。五是省、市、县各级处理场所作业班组负责人或作业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生产操作环节平安员职责。《通知》对每一级别平安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平安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夯实平安员队伍,加强平安员管理,充分发挥平安员作用,为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下一步,各市邮政管理局将邮政快递企业平安员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监管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推动辖区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原文链接:http://ln.spb.gov.cn/ln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2/ed8d1afa250f43a4be2c47a4897ed3c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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