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局联合区人社厅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调研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4-02-05
为贯彻落实全国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更好地维护全区快递员基本劳动权益,近日,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调研组对区内品牌快递企业就快递员权益保障相关内容进行走访调研。
调研组深入企业,通过现场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等方式,对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险购买、工作时长等方面进行细致调研,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国家邮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部署。调研组强调,一是企业正式聘用的劳动人员,均须参考《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二是企业应合理购买商业保险和快递员的社会保险,保障相关合法权益;三是统筹安排好在岗员工休息休假,实行错峰放假或调休,不得拖欠快递员工资,对因工确实需要加班或节日期间在岗员工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倡导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有条件寄递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激励在岗员工。
下一步,西藏局将联合人社厅进一步推动全区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基本劳动权益。
原文链接:http://xz.spb.gov.cn/xzyzglj/c100057/c100060/202402/1be8a5d9481242a8a9e64625fe8de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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