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保定市快递业促进条例》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时间:2022-08-18
近日,《保定市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定义条款、适用范围和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组织主要职责,尤其是明确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在发展保障部分,规定了用地保障、职能部门作用发挥、发展快递业政策倾斜、快递车辆保障等内容;在快递经营部分,明确了经营许可、末端网点建设备案、劳动用工、快件包装、分拣作业、规范竞争、投诉机制建设等内容;在快递服务部分,明确了快递服务公示、快件保价、统一着装、上门投递,以及投递不能处理、快件赔偿等内容;在快递安全部分,规定了快递企业寄递安全制度要求,以及寄递物品、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疫情防控等内容;在监督检查部分,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措施,以及支持协助、配合共享等内容。
保定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从业人员和企业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快递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spb.gov.cn/gjyzj/c100015/c100017/202208/8c60cee281b2486c8b5554c2ac555f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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