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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时间:2022-08-12

  

  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7日

  

  

  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完善体系、提高效率,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区级寄递物流公共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体系建设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整合全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村邮站、交通场站、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相关平台,推动服务网络共享合作。充分发挥邮政在农村的网络优势,支持乡镇邮政营业网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邮政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为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等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各涉农区将农村邮政营业网点、村邮站、快递末端网点、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鼓励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建设“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等合作模式的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制定天津市寄递物流共同配送基础设施指导标准,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探索“一点多能”合作试点信息化应用场景,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协同发展体系。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围绕淘宝小镇,提升农村电商定制化服务能力,统筹城乡电商资源、建设推广农村电商品牌。2022年6月底前在蓟州区、静海区建设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片区(试点项目),带动提升本市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鼓励各涉农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和交通运输协同合作机制,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落实国家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推广应用京津冀冷链物流协同标准,实现京津冀地区冷链物流标准化、智能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综合利用村委会、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断强化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公共支撑作用。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分类监督和重点监管相结合,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案件,切实维护与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鼓励支持农村地区寄递物流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电商平台、益农信息社等建立合作机制,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便捷、高效农产品产供销寄递产业链。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探索建立“同城快递+农特产品”方式。扶持宣传一批“小而美”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扩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培育本市快递服务农业金牌、银牌、铜牌项目,积极申报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分步实施乡镇邮政局(所)改造计划,做好提升改造方案、改造实施、后期维护等工作,提升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多品牌快件集中处理,提高乡村快件分拨处理时效。对尚无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每村设置1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各涉农区属地要保障其设置场地和日常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落实《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等标准,强化农村快递市场监管。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者投诉和申诉渠道,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支持有条件的区健全区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市邮政管理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落实

  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各涉农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好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支出责任。对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根据建设规模,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超过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涉农区财政负责落实,并由涉农区提供运行场地和人员保障。

  

  相关文件:《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tj.spb.gov.cn/tjsyzglj/c100065/c100066/202204/7648ec1895f6499aafa32aa819ec2c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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